“老汪,你的角膜已经成功捐献给了两个人。”4月5日上午,在北仑柴桥生态墓园,陈爱飞将这个消息带给了离世不久的老伴汪赛年。
相伴几十年的人走了,难免悲恸,可她又为老汪感到骄傲:10年前,两人在一片质疑声中做下的决定,值得!
10年前,夫妻俩先后完成人体器官捐献登记
陈爱飞住在北仑区霞浦街道凤凰社区。在她家,记者看到了两份《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
2013年上半年,年过50岁的陈爱飞与汪赛年陆续完成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勾选了所有器官,并在“其他”一栏填写了“角膜”。
在当时,这样的举动令很多人错愕。要知道,2010年国家才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直至2012年底,浙江省自愿登记的捐献者也不过1400多人。
“那时候说服儿子,就花了好长时间呢。”陈爱飞说,其实早在2010年,她从电视中获知浙江省启动这项工作后,就萌生了这个想法,“但跟周围人说起,大家都反对,我就暂时不提了。”
2012年底,她找到社区,请社工帮忙对接了红十字会,夫妻俩相继在意愿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当很多人都还未接受器官捐献这项志愿服务时,年过半百的陈爱飞怎么就能冲破老观念的枷锁?“我和老头子都觉得,如果走了,还能帮助其他人,是不是更有意义?”她说。
完成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后,在北仑区红十字会组织下,两人曾多次参加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者的缅怀祭奠活动。每一次结束后,心里的答案会变得更坚定。
今年2月24日,汪赛年病逝。在他弥留之际,陈爱飞守在床前,轻轻地问:“老汪,你以前登记过的器官捐献,现在还同意捐吗?不管怎么样,我都尊重你的想法。”汪赛年费力地点了点头。(宁波晚报·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