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参加宁波市第十轮市级文明机关考评单位的公示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文明机关创建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甬党办〔2012〕114号)精神,现将以下申报参加考评的91家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7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参评单位有意见和建议的,均可以电话、书信等形式向宁波市文明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个人反映请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法,单位书面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
宁波市文明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党工委,电话:55882211。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103室。。
宁波市文明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附件:91家2017年第十轮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