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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营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浓厚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的通知》(文明办[2020]25号),宁波市文明办发布《关于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动员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投身文明实践,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群众、残疾人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社区(村)、交通枢纽、景区景点、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为主要阵地,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传播党的声音,向社会传递温暖,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助力春运志愿服务。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在重点路段维护交通秩序,在主要道路沿线设立休息站,为出行返乡的群众供应茶水、检修车辆。到交通枢纽站为旅客提供车站信息咨询、自助购票取票指导、候车乘车引导等志愿服务,为旅客搬运行李、扶老携幼、提供热水、医疗服务、应急处置、手机充电、发放春运手册、公交地图等提供方便。到企业、工地宣传网上购票、电话订票和团体订票等有关事项,开展代购送票志愿服务。在车站、地铁、广场等人流密集区维护交通秩序,开展安全巡防、文明引导、防盗反扒等志愿服务。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地铁售票点设立志愿服务点,为买票、候车的群众提供热水、坐垫、雨具和应急药品及其它便民服务。

  责任单位:市春运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区县(市)文明办

  2.开展文明养成志愿服务。发动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文明就餐、文明交通、随手志愿、重信守诺、文明乡风、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守序排队、文明经营等好习惯养成工程。组织广大党员、基层干部、乡村教师和创业人士加入志愿服务队伍,以身作则,引导人们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奢侈浪费以及腐朽落后文化,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劝阻闯红灯、不礼让行人、不文明驾驶、乱停放等行为。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在景区景点、车站机场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强化文明旅游意识。

  责任单位:区县(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文广旅游局,区县(市)文明办

  3.开展亲情关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村、敬老院、福利院,积极开展结对帮扶、看望慰问、拜年联欢等活动,帮助空巢老人、孤寡老人、贫困群众、残疾人置办年货,张贴春联,打扫卫生,心理抚慰,帮助他们解决日常起居等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组织医疗卫生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供健康体检、保健咨询和常见病治疗等服务。组织志愿者深入乡村,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亲情陪伴和兴趣培养,帮助他们通过网络视频工具,与外出务工的父母进行亲情互动。开展关爱“小候鸟”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与“小候鸟”结对,教“小候鸟”学舞蹈、学绘画、学书法,带“小候鸟”家庭开展亲子互动活动,看电影、看演出、游乐园等。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区县(市)文明办

  4.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为群众举办文艺演出、放映优秀电影、赠送春联年画。组织社区内的文艺能人和在家大学生,指导群众开展诵读经典、歌曲传唱、书画学习、文化培训、曲艺群演等节日文化活动。组织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群众开放,并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有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大篷车下乡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民间文体指导员深入社区,提供健身指导咨询,帮助人们树立健康正确的健身理念,掌握先进科学的健身方法。引导爱心企业和社会公益组织,为困难群众送图书、送电视、送电脑,保障他们的文化权益。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科协、市文联,区县(市)文明办

  5.开展环境维护志愿服务。结合元旦春节“除尘”习俗,组织城乡居民志愿者整治卫生死角,整治公共环境卫生。组织社区志愿者劝导人们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帮助清理燃放烟花爆竹后的残屑和废弃物,保持社区干净整洁。以“绿色宁波”为主题,组织志愿者宣传环境保护和低碳知识,引导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号召市民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保护环境,低碳出行。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到车站、庙会、景区、广场等地捡拾垃圾烟头,营造洁净舒适宜人的公共环境。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区县(市)文明办

  6.开展平安建设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志愿者积极参加治安巡查、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等工作,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组织消防志愿者指导人们正确使用电暖气、煤炉等取暖设施,宣传防火防煤气中毒等生活知识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应急志愿者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到人员密集场所,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组织交通志愿者开展安全运输知识宣传、安全知识教育志愿服务,引导驾驶员不疲劳驾驶、旅客不携带危险品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不搭乘超载车辆等。

  责任单位:市委平安办、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区县(市)文明办

  7.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号召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和党员青年志愿者时刻待命,在各级志愿者协会、联合会的指引下,在专业部门的统一指挥下,严格落实防护措施,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引导全市志愿者以身作则加强防护,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习惯,减少出市出省,降低集聚风险。引导广大志愿者带头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朋友圈、微信群随意发布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为身边亲友作出良好示范。各类志愿服务培训机构根据需要开展针对性培训工作,各级志愿者协会(联合会)切实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区县(市)文明办

  三、活动要求

  1.各级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把此项工作作为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内容,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与春节期间的“三下乡”“四进社区”结合起来,与“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细化实施方案,强化保障措施,注重实际效果。

  2.各责任单位要广泛招募志愿服务组织,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使志愿服务更好地符合现代过节方式,符合人际交往习惯,符合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大力动员机关党团员、社区志愿者、行业志愿者、大中小学生、社会志愿者等,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市志愿者协会要提前谋划、加强统筹,组织动员会员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联合联动优势。

  3.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努力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开设志愿服务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活动中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事迹。各级文明办、志愿者协会(联合会)要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工作,策划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微直播、微访谈、微报道、发布活动信息、发布活动照片等,进一步提升活动影响力,传播文明风尚。

  4.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要切实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基本权益,要充分运行宁波We志愿服务平台发布和招募志愿者,引导志愿者在平台注册并认领岗位活动,确保志愿者能够享受《宁波市注册志愿者人身意外综合保险》的保障。

  5.各区县(市)文明办、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领导责任和工作任务,及时收集汇总报送相关信息,并于2月底前,将活动有关情况按文明城市创建台账资料收集的要求,报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处。

  联系人:孙志军,联系电话:89183056,钉钉:18268650807,邮箱:3559607080@QQ.com。

  附件一:关于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宁波市文明办

  2020年12月31日

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周 松 宁波文明网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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