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补助经费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宣通〔2026〕5号),经研究,拟给予各区(县、市)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补助经费,其中:海曙区23万元、江北区10万元、镇海区14万元、北仑区14万元、鄞州区37万元、奉化区27万元、余姚市18万元、慈溪市17万元、宁海县19万元、象山县21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2日。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如实进行反映,电话:0574-89182777,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宁波市文明办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