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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敢于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8-02-08 字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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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七个月,359人次因轻微交通违法折抵社会服务,处理非法张贴涂写及乱吊挂案件109起。(2月2日宁波日报)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最生动注脚,也是衡量城市进步程度的标尺。而不文明行为是丑陋的道德疮疤,害己害人,不仅有损个人形象,也让社会蒙羞。有的不文明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甚至危害公共安全。

  对于许多人来说,明知故犯是一种常态,不文明行为,大家都知道不可以,但许多人还是我行我素,反正没有执法人员来动硬的,其他市民也容忍惯了,息事宁人是最简单的处理办法。长期以来,我们在矫正不文明行为方面一直有一个误区,就是一味依赖教育、劝说,一味期待民众文明意识的觉醒和自觉,可这么多年下来,尽管作出了很多的努力,可是不文明行为现象依然大量存在着。

  对不文明行为,我们总不能客客气气,视而不见,法律的规定,也不应该只是纸上的空文,而应该是我们行动的准绳和利器,没有对法律的敬畏,一切文明成果都会岌岌可危。对于不文明行为,在加强素质教育的同时,需要用法律手段进行约束,执法者要敢于“亮剑”,敢于动真格。

  在香港,把垃圾弃置在公众地方或抛入海中、随地吐痰、非法张贴广告,发生以上三种行为,罚款600港元;在新加坡,随地吐痰的初犯者处以1000新元、重犯者处以2000新元的罚款,严重的甚至要处以鞭刑。这些城市如今的面貌和城市进程有目共睹,新加坡还被世人公认为是“花园式”城市。如此美称,想必不出重拳、不动真格、不长效管理,城市建设也不会被人们津津乐道。

  由此反思国内,我们缺的其实首先不是道德,而是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执法。规范和治理社会不文明行为,不能单纯依赖于道德教化和舆论谴责,关键还要给予重罚和严惩,让不文明者有所敬畏,有所顾忌,进而自我约束、杜绝不文明行为。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划定一条条底线,以法律的名义,加大了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让不文明者付出了代价,这彰显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只有柔性的教育引导和硬性的从严整治相结合,才能加快形成文明的社会风气,使整治不文明行为行动取得实效。

  敢于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敢于正面制止不文明行为,本身就是文明对我们每一个要求,是一种社会责任,既是对别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面对不文明行为,一个人“大声说不”声音微弱,两个人、三个人、大家都“大声说不”,就能汇聚成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的最强音,而这正是医治不文明行为最有效“良药”。

  对不文明行为敢于说“不”,我们必须零容忍,运用法律手段约束,规范市民某些不文明行为,“重罚之下才有自律”,让不文明之手不再伸出,让不文明行为付出代价,让跟风效仿者引以为戒,惟其如此,才能对不文明行为形成人人谴责、人人抵制的社会氛围,我们的城市也将会更加文明。(殷莲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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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王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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