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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粪相食”可以休矣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8-03-22 字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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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枣庄等地的山寨饮料厂生产的花生核桃露,既没花生也没核桃,而是用核桃香精配制;在河北秦皇岛,郝某等不法商贩给生猪注射禁药“沙丁胺醇”,使其大量喝水死亡,但猪肉却更加鲜亮、更有“卖相”;宁波近期查获不合格进口食品1.2吨,己集中销毁……“3·15”前后,大批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被曝光。

  《左传》记载,春秋时宋国被围,城内粮尽,百姓不忍心杀死自家孩子为食,遂相互交换,你杀他家的,他杀你家的,这种现象被称为“易子相食”。受此启发,有网友将如今以邻为壑、相互坑害,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勾当,冠以一个令人恶心的词汇——“易粪相食”,这类恶行影响极坏,危害严重。

  首先,损害大众健康。坊间不时传出,养鱼的不敢吃自己的鱼,种茶的不敢喝自己的茶……这种做法当然是自欺欺人。辽宁抚顺有个种菜拼命喷洒农药的农民有句“名言”:大家都在卖有害、有毒的食品,你觉得你占了便宜,我觉得我占了便宜,最后大家同归于尽!这话并非危言耸听。如今实行市场经济,商品生产社会化,分工越来越细,人们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在食品生产者“我害人人、人人害我”的情况下,吃饭就有咽下毒大米的可能,饮酒就有喝到毒酒的顾虑,炒菜可能用的是地沟油,酱菜没准儿里头有苏丹红……总之,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没人能独善其身。这里不妨联想,按照马克思主义“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哲学原理,河北、山东不过一衣带水,生产销售毒猪肉的秦皇岛人能保证不会喝到枣庄的山寨饮料?而生产山寨饮料的枣庄人餐桌上就不会摆上秦皇岛的毒猪肉?长此以往,互相喂毒,恶性循环,害人害己,国人健康如何保证?

  其次,扰乱市场秩序。万物生长,皆赖环境。只有创优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商业环境,使之成为人人崇尚、人人共享、人人受益的社会资源和财富,才能形成和谐、健康、快速发展的强劲动力和行为基础,才能吸投引资,招徕人才,振兴实业。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秩序也是生产力。诚然,经商是为了获利,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商人应该提倡诚信为本,讲究职业道德,保证商品货真价实、有益大众。反之,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不择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挖空心思坑蒙拐骗,在生产销售商品中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甚至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健康为目的,谋取不正当利润,则是不道德行为,必然影响市场秩序的有效运行,严重危害国民经济,并不可避免地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使市场交易成本增加、交易效率降低,从而阻碍市场体系的健康成长。从长远看,由于严重损害企业对当地发展环境的信心,降低当地在整个行业中的声誉,进而导致投资减少,对地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其实是自断财路。

  此外,伤害社会信任。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发问:“如果不正义的人过得比正义的人更幸福,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成为一个正义的人?”让信任渗透于一切社会交往活动中,是社会团结的基石、社会运行的润滑剂,以及社会整合为有机整体的重要因素。同时,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相互的,想要获取别人信任,就不能失信于人。市场经济理应是“信任经济”,讲信用是企业的精神财富和价值资源,是不可低估的无形资产。因此,市场交易关系和交易行为都应该以信用为基础,必须守诺、践约、无欺。经济领域中出现“易粪相食”现象,归根到底是社会底线失守所致。 “人之失信,害在几人;社会无信,人人自危”。当人们的信任反复被忽悠、被利用,造成经济和心理的双重伤害,人们相互信任的基础就会受到损伤,社会团结就会遭到破坏,社会运行就会受到阻碍和迟滞。

  要根除“易粪相食”现象,政府部门要负起市场监管之责,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加大对假冒伪劣惩处的力度,提高企业和经营者违规违法的成本;企业应该严格自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媒体要加大消费预警力度,传授商品质量鉴定方法,增强消费者的辨别能力;消费者要增强权益保护意识,遇到商家欺诈切忌息事宁人,而要奋起抗争,挽回损失,讨还公道。(黄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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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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