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网总站  |   首页    |  头条    |   文明聚焦  |  新时代文明实践   |  文明创建   |  道德典型  |  志愿服务  |   未成年人  |  电子杂志
    图解文明城市   |   专题·活动   |  县市区传真   |   我们的节日  |   工作提示   |   宁波市公益广告库   |  
您当前所在位置:宁波文明网 > 深度评论

高校男女生交往不妨定个统一规制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8-03-23 字体 [][打印][关闭]
更多 0

  男女交往不当会被录像,还会被警告,走廊不能说话?3月20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生告诉记者,学校正对男女生交往等行为进行严查,一旦发现男女生不当交往将扣除相应学分并进行通报。 该校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违反大学生行为准则”有相关规定,其中“在校期间非法同居或发生性关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3月21日 澎湃新闻)

  男女学生走廊说话、牵手搂抱之类交往行为,要受到警告、扣学分乃至开除学籍等处分?从网络曝光和媒体披露的情节来看,校方确实颇费了一番心思和精力,这让笔者脑海中不由得冒出这样的想法:要不要制订一部高校学生恋爱法或者男女学生交往法?类似的现象可以说司空见惯,也无不遭至学生和网络舆论的吐槽、争议,高校学生交往、恋爱,该不该管、该怎么管,看来真有必要出台个统一的章法,不然拿什么终结由此引发的纷争?

  就在前几日,网络爆料山东某职业学院为纠正此类“不文明行为”还成立了纠察队,从网传“执法”现场图片看,戴白头盔、着迷彩服,阵势还真不小。而学校学生工作处回应称,当晚被查的一对学生情侣不仅仅只是牵手,双方还在公共场合搂抱。虽有学生表示理解,但也有人留言抱怨:“我的心态是崩溃的!都是成年人!都是大学生牵牵手怎么了?”“在大学谈恋爱本身是件美好的事,何必把谈恋爱当成洪水猛兽一样呢?”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学生要有大学生的样子,高校制订相应的行为准则,必要性不言而喻,也是构建校园文明秩序的必然要求。但管理范畴、界限、方式、尺度等也得规范、适度,而不能过于随意,不然同样可能导致秩序失范。比如,校园内可谓处处都是公共场所,但情侣于晚上在某个并不显眼的角落牵个手或者搂抱一下,算不算过分、不文明?是不是该兴师动众去“盯梢”“捉拿”?无疑有很大的商榷余地。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追问,更是因为,一方面,在校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理应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做出预判并承担,校方理当以教育、引导为主;另一方面,当下高校普遍对学生恋爱持包容态度,不少高年级在校大学生多已达到法定婚龄,禁恋爱俨然与法规存一定冲突;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大龄青年单身现象越来越多见,已经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有的高校还热心组织相亲活动,为学生们牵线搭桥,更不乏在校期间结婚、生子个案,同样是高校学生,婚恋“福利”有天壤之别,不用说当事学生有多不堪,即便是局外人都看不过去。

  因此,笔者委实觉得有必要出台一个比较规范、权威、统一的高校学生交往、婚恋规制,避免各个高校各行其是,如乡间的锣鼓各打各,使高校恋爱这一原本美好的情感行为,既约束在公共文明秩序的框架内,又免遭不适当甚至粗暴的干扰,这既是秩序要求,也是教育公平的要求。(咏枚)

相关报道:

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周松
 
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宁波文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第03014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 10120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