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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不可逾越的底线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8-05-03 字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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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网信办联合市公安局、市通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净化网上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强化网络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对5起违反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予以了通报。(4月23日《宁波日报》) 

  互联网作为一个社会信息大平台,其迅速繁荣发展,极大的丰富了公众的“信息生活”,为广大网民提供了表达自己、展现自我和互相学习交流的空间。然,生活中总有那一些利令智昏者,胆大妄为地置法纪与道德于不顾,或捏造事实,干扰视听,散布谣言,或为一己私利泄愤报复,无中生有,恶意中伤他人,将不实、违法信息发布到网上,污染网络舆论环境和网络健康发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炮制网络谣言者,有的因为情节严重,触犯了法律,最终“引火烧身”而身陷囹圄,受到了法律法规的制裁,我市有关部门通报的这5起违反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就是最好的印证。 

  网络空间有其虚拟性、开放性的特点。但,虚拟既不是虚假、也不是虚无,开放更不是无法、无序、无规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尊严需要社会全体成员共同遵守与维护。无论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是网民,都应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做到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诚信上网。珍惜互联网这个平台,共同营造理性、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影响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借信息传播载体发布,或者传播相关信息,务必慎重考虑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所要担负的责任。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是法治社会不可逾越的底线,是为人处事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朱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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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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