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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8-10-29 字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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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0月,宁海两乡镇试水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票决制实践来源于基层,起源于宁海县力洋镇和大佳何镇。”

  “票决制实施后,民生实事项目的选择权、决定权、监督权交给了人大代表,实现了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一字之差,却迈出了浙江基层民主建设的一大步。”

  ……

  今年全国两会的“代表通道”上,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向中外媒体介绍今年浙江全面推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情况。

  跟随余红艺的介绍,中外媒体又一次齐刷刷地聚焦宁波,关注票决制这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做法。

  来自乡镇的创新实践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10年前,“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宁海县萌生。

  当年参与推行这项制度的情形,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林志记忆犹新。他说,当时试点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创新乡镇人大代表活动载体,丰富闭会期间乡镇人大工作内容。同时,也是为了让代表们在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中真正发挥作用,提高政府实事工程决策的代表、群众参与度。

  2008年,经过深入调研,宁海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试点乡镇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建议,得到宁海县委的大力支持。2008年底,宁海县开始在力洋镇和大佳何镇进行试点。

  次年初,力洋镇和大佳何镇先后召开的镇人代会,均增加了一个“人大代表票决政府实事工程”环节——实事工程由原来的“为民做主”改为“由民做主”,由原来“由上而下”改为“由下而上”,全程由人大代表参与征集和票决。

  1月9日上午,力洋镇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对2009年镇政府20项候选实事工程进行票决,投票选出了10项重点实事工程,其中镇客运站改造排在第一位。

  票决制增强了代表履职的意识。对上马的实事工程,镇人大代表实施了有效的持续跟踪监督。每隔一段时间,镇人大要把所有代表组织起来,到各个实事工程去巡视,让每位代表了解工程情况,监督推动项目实施。

  “这是代表群众选出来的项目,不能砸在我们的手里。”当时镇人大代表分组分片、主动上门、挨家挨户做村民工作,经过代表耐心解释、带头参与,两年未动的镇客运站改造工程在票决后两个月就全部完成了征迁签约。这也是票决制解决的第一个问题。

  2010年1月,力洋镇和大佳何镇的人代会,又多了一个议题——由人大代表对上年度实事工程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两镇2009年实事工程镇人大代表满意率高达99%。

  2010年,宁海全县14个乡镇全面推行票决制。在一个县全面推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宁海县在全国开了先河。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亮出新名片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基层民主推进、乡镇治理变革的创新之举。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原江东区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区人代会上推行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此后,江北等地也相继探索票决制工作。2012年宁海县也在县级层面实行票决制。

  我市高度重视票决制工作的总结推广和固化提升。市人大常委会自2010年起,先后赴相关乡镇和区县(市)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征求意见。2013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市乡镇推行票决制,这为票决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这也是全国地市层面首个统一规范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意见要求乡镇人大跟踪实事工程实施情况,有计划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掌握工程实施动态。政府实事工程完成或进展情况要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上进行报告,视情由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该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成功完成了县级和乡镇人大代表票决政府实事工作模式的创制。通过群众“点”单、代表票决、政府“做菜”,实事工程从“领导拍板”到“代表票决”,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从“一厢情愿”到“你情我愿”,从“一人撑船”到“众人划桨”。经过多年的探索,代表票决制已经成为我市人大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2013年开始,我市积极推进票决制向街道延伸。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街道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会商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到2018年底,全市69个街道将全部实施会商制工作。

  “宁波经验”迸发新活力

  我市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的实践创新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2016年通过的《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将宁波的票决制做法正式写入地方性法规。

  2017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召开全省人大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现场会。7月,省委办公厅发文要求各市、县(市、区)全面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2018年实现市县乡的三级全覆盖。8月,市委下发了《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10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2018年初,市人代会通过了《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关于对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由此形成票决制工作制度体系。

  今年,全省11个市、所有县乡的人代会,有了一项重要议程——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宁波市、县、乡三级分别票决产生民生实事项目10个、96个和586个,安排资金分别达到220亿元、234亿元和147亿元。从投票结果看,代表票决出的项目,具有很强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实现了“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的工作导向,实现了财政资金投向的精准高效。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10个项目监督组,会同市人大代表开展跟踪监督,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如期推进、取得实效。在明年市人代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将要求市政府报告完成情况。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有效激活了人大职权,做实了决定,特别是基层乡镇人大工作有了具体抓手;紧密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和内生动力;融合了协商民主和票决民主的优势,推动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余红艺说,下一步,我市将汇总各地实施票决制情况,深入调研,动态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完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产生办法,深化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后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推动向纵深发展。(宁波日报 吴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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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徐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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