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志愿者在参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志愿服务中的权益,2月5日,宁波市文明办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签订《宁波市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补充协议》,为志愿者提供坚强的支持保障,解决后顾之忧。
补充协议内容:
鉴于目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形势,经宁波市文明办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协商,同意在2019年9月10日签订的宁波市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协议(保单号为2019330215818400006890)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一、扩展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导致的身故责任。若志愿者在本次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活动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导致身故,乙方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保险金额为50万元/人。
二、本次扩展责任的保障对象为经宁波市文明办、团市委或志愿者协会认可的全市志愿者,包括宁波市各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组织派遣的参加防疫志愿服务的各类志愿者。
三、本次扩展责任自2020年2月5日零时起生效,至国家权威部门宣布本次疫情结束日或原协议届满日(2020年9月9日)的早者终止。
四、如有与之前协议相冲突的内容,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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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徐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