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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人心,法治“护航”提升城市文明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20-04-29 字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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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两年多来,宁波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持续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劝导和执法力度,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处理“三乱”广告,开出罚单。

  整治“牛皮癣”广告

  “品牌均价6800!”“黄金地段,升值空间巨大!”4月20日,在鄞州姜山镇人民路、茅山工业园区等地,类似的小广告一夜之间贴满了沿线路口和公共设施。无孔不入、无墙不贴的“牛皮癣”随意乱张贴给市容环境的整洁造成了严重影响。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表示:“《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楼梯和树木、电线杆、户外管线及其他户外设施上不得非法从事张贴、涂写、刻画及挂置宣传物品。我们针对违规小广告、条幅易发、多发路段等,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对于违章行为人,责令其限期清除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据悉,自4月份开展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三乱”整治行动以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累计立案8起、处罚金960元,清理各类“三乱”广告近9万张。

交警处罚“车窗抛物”行为。

  处罚“车窗抛物”行为

  “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的行为,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行为虽小,危害却很大。此前车窗抛物还主要依靠驾乘人的道德自律,在《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驾驶或者乘坐机动车时,向车外抛掷物品,违者将处以罚款被明确规定。

  从海曙交警大队获悉,去年11月就查处过两起车窗抛物事件。在中山东路和江厦街的路口,董某驾驶一辆浙B牌照的车辆随意往车窗外丢弃了刚刚抽完的烟蒂,被交警逮了个正着,没过一会儿,另一名司机李先生也因为丢弃烟蒂被处罚200元。

  海曙交警大队民警介绍,处罚的车窗抛物,多以丢弃以餐巾纸、烟蒂为主,偶尔也有人丢掷果皮之类,在被交警教育和处罚后,司机都表示会吸取教训拒绝不文明交通行为。

卫生监督人员在一家商务宾馆张贴禁烟标志。

  推动公共场所禁烟

  公共场所禁烟一直是城市文明创建中的难点问题。根据《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宁波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控烟执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积极开展重点公共场所“禁烟”专项检查。重点涵盖长途汽车站、影剧院、大型商场、医疗机构等单位,要求各单位落实禁烟标识设置,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场所内不得摆放烟灰缸或设置自动售烟机等器具。

  截至去年底,宁波市卫生监督机构检查各类单位3500余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71起,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0.77万元。(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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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徐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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