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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9-03-18 字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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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宁波市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将其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来抓,文明单位创建机制不断优化,创建领域不断拓宽、创建内涵不断丰富。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区级及以上文明单位2251家,其中国家级39家,省级342家,市级462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已成为宁波精神文明建设新的品牌亮点,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提供了强大助力。

  聚焦常态长效,抓文明单位全过程管理

  宁波市结合创建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夯实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各个环节,力求创建工作规范、常态和长效。一是完善机制强规范。根据中央、省文明单位的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与时俱进修订《宁波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对标实行“届初调查摸底、届中指导管理、届末考核验收”,把规范化建设落到了实处。同时,完善督察检查机制,市文明办定期开展专项调研督察,市民巡访团对文明单位开展专题巡访(暗访),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抄告,责成限期整改,对好的单位予以组织表彰、征信提升、媒体展示等激励。2017年底,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座谈问卷、联评联审基础上,结合平时调研巡访情况,取消了33家创建工作退步单位的荣誉称号,通过优胜劣汰,克服重评轻创思想,推动文明单位开展长效创建。二是动态管理强常态。强化“互联网+文明创建”理念,将843家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一体化纳入“宁波文明创建动态管理平台”,辅以QQ和微信工作交流群,在线下达任务、报送材料、审看台账、互动交流,实时化动态管控,变‘评时忙’为‘平时忙’,“粗放式管理”为“精细化管理”,已在线审核归档各类台账27万余条,做到每项工作“有图有真相”,促进了文明创建常态化。三是分级分类强指导。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创建特点、重点,市、区县(市)文明办按照层级进行分类指导,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持久深入开展。在党政机关,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在执法部门,主要倡导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在窗口单位,着重抓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满意度;在生产经营单位,着重提高产品质量、社会信誉等。同时,注重对已具备基础条件和创建意向的单位(特别是两新组织)进行“孵化”培育,上门进行指导服务,鼓励他们参评文明单位。目前,已有81家两新组织成为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其中市级文明单位50家,省级文明单位27家,全国文明单位4家。

  聚焦“最多跑一次”改革,抓窗口单位全覆盖创建

  宁波市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创三优一满意”,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提档升级,全面实施“窗口”服务提质行动,使群众普惠共享文明创建成果。一是创建对象全覆盖,不留工作盲区。在所有窗口服务单位叫响“最多跑一次”口号,确定了两个百分百的目标,要求各级各类窗口单位100%参与,三年内100%创成区县(市)级以上窗口服务文明单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目前,各地各部门均已召开了专题部署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窗口单位创建对象库,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做到对帐销号,全市首批8千余家窗口单位参与创建。二是创建标准全覆盖,提升群众体验。将“创三优一满意”要求融入《宁波市窗口单位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和《宁波市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实地测评标准》,以细致、周到、全面的服务体验提升群众满意度。推行科学规范服务管理,制定简明具体、易于操作、便于考核的规范化服务标准。工作人员挂牌上岗、用语规范,文明礼貌,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公示制、听证制等。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要,科学安排服务时间,倡导错时服务,做到了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第三方回访群众满意度指数测评报告显示,2017年市县两级满意度指数分别为9.75分和9.86分,保持较高水准。由宁波牵头起草的《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已由国标委发布,并获全国政务大厅标准化工作组高度肯定。三是创建责任全覆盖,有效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完善组织实施、检查督促、考核评估等机制,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应人员的职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务求创建实效。强化日常检查,建立以窗口单位每天自检为主、市文明办不定期抽检为辅的窗口现场管理检查机制。限期整改发现问题,直至彻底解决,切实推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考核监督,将窗口服务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综合运用群众满意度第三方回访、窗口办事电子一事一评、特邀监督员暗访、微信公众号问卷等形式,定期开展情况通报,切实推动全市各窗口单位落实管理要求。

  聚焦社会责任履行,抓文明单位全方位引领

  宁波市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社会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社会发展、素质提升、帮扶共建丰富创建工作内涵,将抓创建文明的过程作为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的过程,树立了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引领良好社会风气。一是争做引领发展的排头兵。各文明单位坚持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促进、两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成为各自所在行业的排头兵,赢得良好社会声誉,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如,宁波舟山港集团生产经营发展连年上升,总资产突破千亿元,2017年货物吞吐量突破10亿吨,成为全球首个10亿吨大港,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承担了浙江沿海港口约95%外贸货物、近100%国际集装箱、长三角港口近35%外贸货物的运输,通过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经济”专项活动,推出关于降低费用和提升服务质量的便利化举措,每年为地方企业节省成本3000多万元。二是争当文明规范的践行者。以“文明宁波”系列活动为载体,积极践行文明规范。各文明单位率先倡导自觉做到不车窗抛物、不随意变道加塞、不乱停车、不随意按喇叭、不滥用远光灯,主动礼让斑马线(五自觉一主动)。带头践行节约惜福理念,广泛开展节约一粒米、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滴油、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分钱等“六个一”活动,积极创建节约型单位。窗口单位持续开展“三优一满意”规范化服务达标竞赛活动,做到诚信、规范、礼貌服务经营;积极参加“讲礼仪树新风、优质服务在宁波”、“窗口行业文明创建网上行”等主题活动,践行文明规范,接受社会监督,用为民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标准展示了文明城市的精神风貌。三是争当城乡共建的模范生。各文明单位对照《宁波市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考核办法》,通过项目扶持、资金援助、技术指导等方式以帮促建,融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初步统计,2015年以来,全市843家文明单位帮助结对村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报告600多场次,开展实用人才培训42000多人次;开发经济项目250多个,新建和完善农村文体活动场所210多个,共提供扶持资金3200多万元。其中,宁波市国税局与余姚市汪巷村结对10余年,累积投入扶贫资金1000余万元,完成民生建设项目30余个。四是争当志愿服务的示范者。全市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组建了800多支志愿服务队伍,常年在居民生活区、交通路口、客运站点、公共场所等为弱势群体、交通参与者提供家政服务、文明引导、公交站点导乘、行礼搬运等各类特色志愿服务,传播“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志愿服务理念。其中,宁波汽车南站与各社会志愿团队结盟共建,与多所院校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每年志愿服务参与人数近3000人次,既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平台,又保“3561”志愿服务品牌青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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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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