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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乡村旅游绘就全域美景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7-12-12 字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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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在景中,景在村中。图片来源:宁波日报 袁宏良 摄

  精品民宿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图片来源:宁波日报 金光 摄

  景区打造让乡村换新颜。图片来源:宁波日报

  践行全域理念,推进乡村旅游集聚发展

  日前,镇海九龙湖、北仑春晓、鄞州横溪、余姚大岚、宁海桑洲等市级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通过了专家组评估验收,成为我市第二批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增至9家。

  为推动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我市2016年启动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创建,一批富有特色的旅游乡镇崭露头角,充满创新的旅游业态展现活力,具有活力的旅游资源逐渐呈现。象山茅洋、江北北山区域、奉化大堰和宁海胡陈率先成为我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2016年以来,首批市级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累计完成旅游投资超过15亿元,游客接待量平均同时增长20%。

  乡村旅游既要抓单项产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也要促进相关产业要素集聚发展。为推动乡村旅游由点状化向区块化集聚发展,2015年,市旅游局启动乡村旅游集聚区发展研究,并于2016年在国内率先启动实施《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

  我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要求以旅游核心区块为中心,乡村旅游环境优美、公共设施完善、乡村旅游产业要素完备、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品质优良、社会统筹协调,同时多种业态集聚,具有不同特色的旅游产品或旅游产业集群,一般以乡镇为单位,含有两个以上旅游村,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乡村全域旅游化作为区域旅游业发展的一种创新模式,对于推动乡村旅游各要素向重点区域集聚和培育区域乡村旅游产业综合竞争力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它不仅实现了乡村旅游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设施共用、信息交流和功能互补,还通过区域内的集聚效应推动着乡村旅游产业向着集群化模式发展。

  加强情怀体验,引导民宿经济提质增效

  结庐山林、临湖傍海、隐逸闹市……一间间独具特色的民宿正点亮宁波的乡村四季。作为乡村旅游的延伸和休闲深度游的首选,近年来,我市把发展民宿经济作为丰富和调整旅游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先后制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四明山区域旅游发展实施细则》,编制《宁波市乡村旅游提升规划》和《宁波民宿发展研究》报告,将培育乡村民宿作为丰富乡村旅游业态、推进民宿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2015年至2017年,市级财政累计拨付区(县)市民宿项目补助1000余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民宿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至2000元的补助;对三叶级以上特色客栈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不等的补助。

  为了提升品质,让民宿真正“有家的感觉、有文化内涵、有休闲度假功能”,市旅游局联合市质监局发布了《特色客栈划分规范》地方标准,从基本要求、品质要求和特色要求等方面规范客栈(民宿)发展。建立客栈(民宿)叶级标准体系,叶级越高表示特色客栈的等级越高;通过分级管理引导家庭旅馆、小微客栈特色化发展;修订《宁波市专项休闲旅游基地评定规范》地方标准,将民宿基地类型补充到新业态休闲旅游基地类目中,引导民宿集聚发展。

  各区县(市)纷纷结合实际,发展民宿经济。象山以村民自住房为基础,通过“整村模式”推动乡村民宿集聚发展。目前,全县拥有民宿床位8000余张,占全市总量的一半。宁海、奉化、余姚依托独有的山水资源,大力发展特色精品民宿。奉化、宁海等地还率先探索民宿客栈“公司+”统一经营模式。

  2016年以来,市旅游局还搭建多样化平台推进民宿经济发展,指导成立市饭店业协会民宿专业委员会,编印《宁波民宿导览手册》,上线运营“宁波民宿网”,组织开展“宁波十大特色民宿村”“宁波十佳特色民宿”“宁波最美民宿女主人”等评选、宁波乡村旅游和民宿项目专场招商会等活动。首旅寒舍、花间堂、原舍、隐居等国内知名乡村住宿品牌纷纷落户宁波。

  推进“三级创优”,打造千个“景区村庄”

  日前,鄞州下应街道湾底村、象山茅洋银洋村、海曙龙观李岙村、江北慈城毛岙村、镇海骆驼街道聚龙房村等39个村庄被评定为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积极培育旅游风情小镇,推进万村景区化建设,提升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全面建成‘诗画江南’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的工作目标。今年10月,市旅游局联合市农办制定下发了《宁波市A级景区村庄创建(2017-2022年)实施方案》,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向景区化乡村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创业增收致富。

  我市将通过打造景区的理念来建设农村,用经营旅游的思路来经营农业,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整治、村庄管理等方面融入旅游元素,实现景村一体化发展;突出特色发展,培育“一村一品”,丰富内涵,提升A级景区村庄的旅游发展质量和水平。

  创建景区村庄必须围绕“十二个有”开展乡村旅游基础建设,即有入口形象、有停车场、有服务中心、有A级厕所、有标识系统、有智慧旅游、有乡村景点、有游览线路、有经营主体、有一批经营农户、有管理制度、有创建方案。

  加大培育乡村新型业态力度,深入挖掘乡村自然山水、历史人文、田园风光等特色资源,为游客提供乡村美食、民居住宿、果蔬采摘、农产品加工、生产劳作等乡村农事体验和庙会集市、民俗演艺、农事节庆等乡村民俗体验。

  创建景区村庄要注重提升村庄环境品质,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相关工作,同步推进山溪河流清洁、道路景观美化、清污环保改造、旅游厕所提升等生态生活环境改善和优化等工作。同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健全村庄公共服务体系,设立规模适宜的停车场和旅游服务中心(点),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投诉受理、医疗急救和商品购物等服务。科学设置导览图、景物介绍牌等标志标识,完善广播通信系统,加快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大力推进智慧旅游的普及应用。要加强资源文化保护,科学利用现有旅游资源,避免对自然环境、人文景观造成人为破坏。加强水资源、森林资源和生态资源保护,切实加强对古建筑、古民居、文物、古树等的保护,重视乡土文化、原始风貌、民间艺术、农耕文化、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

  此外要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坚持以农为本、以农为主、农民受益原则,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参与意识,提升村庄A级景区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引进市场机制,推进村庄景区上水平、上层次、上规模。(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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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薛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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