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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动践承诺 以创建促文明 以提升谋发展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9-03-21 字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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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北仑法院以“科技强院、业务立院、人才兴院、文化育院”为目标,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立足审判工作职责,不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树立了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先后荣获“全国法院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两次,连续五年被评为宁波市先进法院。

执行出击-动员。来源:宁波市文明办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创建工作

  北仑法院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院上下一盘棋,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文明创建工作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有计划、有步骤、总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组织领导到位。北仑法院党组始终坚持班子的理论学习和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深化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同志及有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确定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由政治处具体负责,并要求每个庭室有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创建工作。形成院党组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庭室具体抓的格局,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目标措施到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北仑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规划》,并按照规划每年制定年度文明创建计划,每个部门也都出台文明创建的具体措施。要求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同宁波“名城名都”建设要求以及我院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总结、同表彰,努力探索和建立一套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干警们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激发他们创建活力和工作热情。2012年开始文明办公室考核评比,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和谐机关建设,营造文明的工作氛围和整洁的办公环境。

  检查监督到位。完善《北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考核范畴,使文明创建工作有规章可循、有标准可依、有目标可赶。落实相关负责领导根据分管庭室跟踪调查、相关部门专门检查监督职责,做到勤督促、严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机关环境大检查、作风大督查,对创建工作滑坡的,及时提出批评,督促整改,对创建积极的部门、个人予以表彰,推广其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了大家对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支持指导到位。在创建活动中,注重加强与市区两级文明办的沟通,主动汇报创建情况,积极争取帮助和支持,按照规范化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北仑区文明办有关领导多次莅临北仑法院指导工作,从创建意识、组织形式、档案资料、活动载体等多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保证了北仑法院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和创建进度的顺利实施。

普法宣传-公众开放日。图片来源:宁波市文明办

  依法履职,服务大局,注重创建工作实效

  审判执行是法院的第一要务。北仑法院将争创文明单位活动的落脚点放在依法履职上,切实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实效。

  强化司法职能,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继承并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社会关系的修复与矛盾化解,民商事可调撤率达85.23%,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引入人民调解组织和民间调解工作室进驻法院,与北仑区公安分局、住建局、妇联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2018年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与北仑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去年共有22名律师参与调解案件1710余件。全省率先设立涉台纠纷特邀台胞调解员制度,发挥涉台纠纷减压阀的作用。

  主动服务大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响应省委“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六稳”要求,在依法精准服务企业方面,出台服务保障意见,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引入由财政、税务、国土等部门专业人士组成的“民意征询团”,协助案件症结化解。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结的海伦钢琴诉青岛天合琴行商业诋毁纠纷案,入选宁波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加强环保审判,倡导绿色可持续发展。践行“两山”理念,严厉打击犯罪、从严控制缓刑适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去年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15件,判处罪犯41人。依法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公开审理浙江首例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并迅速执行到位进行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快速审结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污染环境案件,裁定准予执行6件,准予执行率为100%,依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执行出击-查封。图片来源:宁波市文明办

  服务基层,为民司法,不断丰富创建内容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价值所在。北仑法院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过程中,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为民举措,创新工作内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使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完善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拓宽诉讼便利渠道。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浙江移动微法院”在诉讼全流程的运用,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继续推行假日法庭、午间立案和上门立案,通过网银发放执行款、退还诉讼费,减少当事人诉累。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自助服务区、律师服务专区、母婴室、心理咨询室,扩大执行服务专区规模,并在未设法庭的街道配置自助诉讼服务一体机和智能中转柜,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全力落实最高法院向执行难宣战工作部署,依靠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构建起“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2018年执结案件6844件,执行到位金额9.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实际执行率等核心指标居全宁波市法院前列。持续开展集中搜查、拘留、腾退房屋、打击拒执犯罪等专项行动,向失信被执行人出重拳。实行全院备勤并建立健全巡特警协查机制,网上布控被执行人1337人次,让被执行人无处可躲。引入司法援助保险机制,加强遭受人身伤害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共对7143人限制高消费,对6人禁办护照、对6本护照宣布作废。对141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2人,依法判处2人,让执行成为惩治违法失信行为的利剑。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力和谐社会发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资源,2018年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普法宣传稿件18篇,推送微信61篇,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规范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开展“村民说事、法官说法”,促进乡村治理水平提升。2013年与春晓街道、北仑区信访局、信用联社联合开展创建“无讼无访村(社)”活动,已累计创建“无讼无访村(社)”12个,2018年诉前化解纠纷494件,呈现讼访双降良好态势,得到省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甬孚纺机、爱卿针织、特尔普光电、龙星物流四家公司设立安置帮教基地。

普法宣传-法律讲堂。图片来源:宁波市文明办

  深化教育,注重学习,提升创建队伍素养

  事业成败的关键在人。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能否再上新台阶,关键在于能否打造一支文明之师。近年来,北仑法院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思路,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修德尚学,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补足精神之“钙”。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书记上党课等制度,形成以党组中心组成员为龙头、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普通党员干部为基础的多层次理论学习格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筑牢思想之“魂”。

  以廉洁司法教育为着眼点,筑牢防腐之“墙”。以“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为目标,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格局。开展专题读书会、廉政歌曲大合唱、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着力夯实全院干警的思想基础。落实工作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查摆突出问题,通过全院干警大会、部分干警座谈会、庭务会等形式进行提醒警示。全年开展针对办公秩序、庭审规范、干部仪容举止等突击检查12次,编发《审务督察通报》5期。

  以法院文化建设为抓手,凝聚队伍之“心”。以“寻找初心之旅”、登山比赛、素质拓展活动等为载体,培养积极向上、团结文明的文化氛围。选派干警参加区委宣传部举办的微型党课、演讲比赛等活动,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行法官宣誓等活动,增强法官的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道德教育传递新能量,开展向张人亚、邹碧华学习系列活动,挖掘学习身边具有正能量的先进典型事例,鼓舞带动干警争先创优,树立新时期法院人的道德风采。

普法宣传-未成年保护。图片来源:宁波市文明办

  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树立良好创建形象

  北仑法院以人为本,建立健全职业保障体系,树立法院系统团结协作、和谐发展的良好形象;坚持开展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开展帮扶共建活动,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积极贡献、携手并进的良好形象。

  健全职业保障体系。按照党组提出的“培养人、提高人、激励人、关心人、温暖人、凝聚人”的工作方针,坚持开展以凝聚人心、稳定情绪、增进了解、加强合作为目标的“凝聚力”工程建设,努力为干警办实事、办好事。举办“今日探讨”“我为法院献一计”等活动,通过党组主动问计、干警建言献策等形式,切实解决干警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坚持“三必谈”制度,即遇干警有思想情绪、受到奖励或批评、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时必谈。倡导尊老爱幼美德,每逢春节、重阳节等节日,热情慰问已退休和离岗退养的老同志。尽可能地改善干警办公条件和饮食质量,增加食堂包子外卖服务。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相应设备并购置心理书籍,并开展“职工心灵坊”,舒缓干警工作和生活压力。设置每天两次工间操时间,缓解干警身体上的疲劳。组织参加情趣高雅的文化娱乐活动,如爬山比赛、趣味运动会、各类球赛、北仑区机关运动会以及法院系统运动会等,既丰富了干警精神文化生活,又营造团结向上、温馨祥和的人文环境。

  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组建“法院志愿者服务队”、“法院团员志愿者服务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取、服务”为准则,实践志愿者精神。以重要节日为契机开展专项学雷锋活动,结合“3·8妇女节”“3·15维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日,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治宣传。积极参与捐款捐物,通过“慈善一日捐”“五水共治捐款”“健康同行 关爱女性”等系列化、经常性的公益事业活动,体现出了法院干警真诚爱心和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情怀,丰富了文明创建活动内涵。

  帮扶共建共促文明。开展帮扶共建活动,着力增强法院干警的宗旨观念和群众感情,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水平,尽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社会和谐发展。积极响应创建文明城市号召,创建并获得“宁波市卫生先进单位”。坚持开展“三服务”“两整两提”活动,院领导每月至少1次深入结对村(社),召开民情恳谈会、发展讨论会、信访化解分析会、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等。积极参加社区共建,深入开展“一人一岗”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邀请师生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共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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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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