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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4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受表彰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9-11-22 字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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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民英雄的壮举令人动容。11月21日上午,从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暨见义勇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共有22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受到省政府表彰,其中宁波市有4人入选,分别是徐祖根、丁长明、沈智卫和狄广春。他们4人中,3人牺牲,1人重伤。

    据了解,今年1月至10月,我省确认的见义勇为已有284起。在全省第四个“见义勇为宣传日”来临之际,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表彰奖励2019年度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同时回顾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见义勇为工作,保证让英雄政治上有荣誉、生活上有保障。

    会上,22人被省政府记(追记)一等功,其中10人被授予(追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12人被授予(追授)“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这22人中有9人因见义勇为献出了生命,有4人为此身受重伤。

    来自我市的4位英雄中,徐祖根获得了“见义勇为勇士”称号。1950年出生的他是鄞州区姜山镇翻石渡村6组2号村民。2017年1月6日,他为了阻止他人行凶,不顾自身年老体弱,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抓住对方双臂,欲夺下对方手中的刀。他成功阻止了犯罪嫌疑人继续行凶,避免了更大的伤害,但本人腹部被刺,一度伤势严重。

    此外,丁长明、沈智卫、狄广春3人勇救落水者,为此献出了生命,被追授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丁长明出生于1957年,是余姚市小曹娥镇建民村村民。2018年3月18日下午4时许,他在救助落水群众时不幸遇难。沈智卫出生于1969年,是象山县石浦镇西霞路幸福苑村民。2016年12月12日晚上9时许,他在救援落海船员时被海浪卷走。狄广春是一名“90后”,其父母长期在象山打工。2017年7月25日下午,年仅18岁的他来象山游玩,在救援落水学生时不幸遇难。

    “他们身份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但在他人面临危险时,都挺身而出,施以援手。”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社会有正气,民族才能生生不息。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行为,能让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凝聚起更多砥砺前行的正能量。今年1月至10月,我市已有16人因见义勇为受到表彰。(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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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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