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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芳当选全国道德模范,象山县首位!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7-11-16 字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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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文明网公布了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我县“畜牧天使”陈淑芳成功当选,获评为孝老爱亲类道德模范。

  据了解,全国道德模范是中央文明委在道德领域授予公民的最高荣誉称号。今年,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评选表彰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按照《关于评选表彰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及《实施办法》,坚持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群众举荐、组织审核、逐级上报、全国公示以及“万名公众代表”投票、评委会投票等规范程序,并报中央文明委审定,最终58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265人获提名奖。陈淑芳此前获得了第五届浙江省道德模范称号,11月8日还在浙江广电集团接受省领导表彰。

  县畜牧兽医总站站长陈淑芳,不仅工作上奉献不言苦、敬业有担当,生活中更是个好媳妇、好女儿,连续7年照顾身患重病的婆婆,婆媳关系胜似母女。她与丈夫精心照料因脑梗塞成为植物人的母亲,演绎出“久病床前有孝子”的人间佳话。她还是6个孩子的“亲妈”,但5个孩子体内流淌着与她无关联的血液,在陈淑芳的言传身教下,孩子们个个品学兼优。目前,最大的已经参加工作,最小的也考进大学。她为了孩子们的尊严,拒绝让孩子们在媒体上“曝光”,选择默默奉献。近年来,陈淑芳还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入选“最美浙江人”,其家庭被评为“全国文明家庭”。(宁波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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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王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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