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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钟点工”一份实实在在的安全保障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8-03-14 字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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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点工”为雇主提供服务时,当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时,该责任由雇主,还是家政、中介服务公司,抑或“钟点工”自己承担,为社会所关注。

  近日,一位马姓妇女到我市某基层法院信访室述说,自己经中介所介绍,受雇于一对老年夫妇,服务事项为每天做一顿午饭。前不久,她做午饭时,不慎将刚出锅的肉汤打翻,右手烫伤,部分皮肤剥落。幸经及时医治未酿成大祸,但右手数月内不能触水和从事相关劳动。马女士要求中介所和雇主给予经济赔偿。中介所认为,本所只为马女士劳务提供经纪服务,无由就此担责。雇主虽同情马女士遭遇,但觉得,马女士伤系其自身未注意安全所致,主人无责。

  接待的法院工作人员认为,马女士作为“钟点工”,在雇佣活动中受伤,应当依与雇佣方各自是否存有过错,或过错大小决定责任问题。马女士所言中介所,仅负责介绍客源,并不参与家政服务管理,故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马女士若系家政服务公司派遣,公司又收取了马女士相应费用,对马女士负有管理之责,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马女士在服务过程中,由于未注意安全,对事件的发生存有主要过错。经协商,依照公平原则,由作为受益人的雇主,给予了马女士适当经济补偿。

  “钟点工”作为以小时计算获取劳动报酬的用工形式,与传统的保姆不同,与雇主间并非稳定的雇佣关系。实践中,一旦发生人身损害等事件,常令各方陷入困境。“钟点工”为预防和有效化解意外人身损害事件,在选择家政服务机构时,应注意挑选有资质、信誉好的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时,留意彼此权利义务等约定。雇主若长时间雇用固定的“钟头工”,则依经济能力,可为该“钟点工”购买相应商业保险,以保险化解风险,表示出对“钟点工”的关爱,相信“钟头工”一定会以实际行动回报雇主。与此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通过家政服务公司等机构,加强对“钟点工”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以此充分保护“钟点工”的合法权益。(朱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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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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