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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处置毁绿违停”延伸到小区

来源:宁波文明网 发表时间:2018-05-03 字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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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意碾压城市公共绿地停车要受重罚!自上个月新的《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以来,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非接触性执法,重点加强了对日湖国贸附近、白沙路海事局附近和湖西路等区域的部分公共绿地的巡查与执法,已对60余起机动车毁绿违停现象开出罚单,有效震慑了类似违法行为。(《宁波日报》4月19日)

  看了上述这则新闻,不由得让人联想到一些住宅小区内公共绿化地带的现状。时下,相当一部分住宅小区内,不少私家车车主为了图一时方便,习惯于肆无忌惮中将私家车驶入绿化带,任性妄为地违停于公共绿化地上。多少好端端的绿化设施,因为遭遇机动车车轮无情碾压而面目全非,让人惨不忍睹。鲜花草坪由于被损被毁而枯死,导致泥土裸露,遇有晴天,尘土飞扬,碰到雨雪天气,则泥水冲刷到路面,道路泥泞,令业主们举步维艰。更有个别住户为了一己之利,姿意妄为地毁绿栽瓜果、种蔬菜,严重的破坏了环境卫生,影响了其他住户的生活,损害了小区的整体形象。面对该有违公德的毁绿行为,有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么是视而不见,装聋作哑任其泛滥,要么以“物业没有执法权”等由,不作为、不处理。业主们对此虽深恶痛疾,但担心引发邻里之间矛盾,多欲言又止。

  小区内的公共绿化设施,是城市园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帮助城市人群聚居提供良好环境,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一方面,作为养护管理责任人的全体小区业主,应当自觉担责,精心呵护身旁的绿化设施,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等应当积极作为,对绿化设施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与此同时,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住宅小区内,类似那种“毁绿违停”、“毁绿种菜”等肆意损害公共绿化的行为与现象,该制止的坚决制止,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让毁绿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以有效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朱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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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波文明网 编辑: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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